|
委 托 研 究 合 作 指 南 |
|
尊敬的客户,欢迎委托我中心开展药物安全性评价工作! 我中心已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LP检查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LP检查公告(第12号)),可以按照GLP及药品注册要求开展化学药物、中药及天然药物、生物制品等的临床前药理、毒理研究工作。也可为研制单位提供组方及有效成分筛选等服务。 委托我中心开展项目研究前,请先阅读以下说明,按说明内容提供相应资料及质量合格的样品,以保证贵公司项目在我中心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: 1.客户需与中心联系确定试验内容、经费,并签订一份委托试验的合同或协议。 2.双方指定项目联系人,并提供其联系地址、电话、E-mail、邮编,保证在研究过程中信息的沟通与交流。 3.为保证试验能符合SFDA的要求,请务必提供以下资料:a.样品性状、储藏条件及目前稳定性研究数据能保证的有效期限等(为保证客户技术秘密,委托时样品可用代号表示);b.临床拟用适应症。如有可能,请尽量提供以下资料以确保研究工作的质量:药效学、毒理学、临床研究文献资料,同类产品的相关文献资料。 4.样品的用量及研究所需的时间一般在研究方案设计后才能确定,由联系人与您接洽确定。 5.部分试验项目如局部毒性试验、长期毒性试验等在资料中需附照片,中心一般提供三套照片及照片的电子文档,如需增加,请提前说明,以便我中心在试验过程中按客户需要量冲洗照片。 如有其他需要请致电0531-88639800 88962137,中心愿为各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! |
|
地址:济南市水屯北路33号 邮编:250033
电话:0531-88639800
传真:0531-889621237 手机:13305317978 E-mail:songhb@263.net 或 siopi@public.jn.sd.cn |